2005年5月2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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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审判和执行环节腐败多发
最高法院部署专项整改活动
田雨

  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24日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求全国法院用半年左右的时间,使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从而使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
  “这只是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近期目标。”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改活动的远期目标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司法规范化建设,把司法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24日召开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级法院要抓住3类重点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一是要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多发生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在这些岗位和环节,由于自由裁量的余地较大,又缺乏严密的监督和制约,容易滥用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对这些岗位和环节,一方面要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完善内部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寻租,铲除腐败温床。二是要从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其中,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点是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免受侵害;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依然是防止和遏制超期羁押,还是要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的原则。三是要从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既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独立审判,做到不偏不倚,又要自觉接受各种合法监督,还要勇于抵制各种不正当干预,坚决杜绝出于地方和部门保护目的争立案、争管辖,或该立案不立案,该执行不执行、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滥用执行中止等行为,一律不得参与行政性执法活动,一律不得从事招商引资等与审判业务无关的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各级法院要着力解决重点问题。要进一步解决少数案件特别是少数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下大力气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问题。此外,各级法院要教育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切实克服“冷、横、硬、推”的不良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时刻注重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遵守司法礼仪,树立文明司法、公正司法的形象。